为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信息化系统集约建设,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近日,我厅组织修订并正式印发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5章22条,规范了信息化系统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及运行管理,体现“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计划性。《办法》明确厅业务处室和工作牵头处室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作实际提出信息化系统建设需求计划。
二是强化统筹性。《办法》明确了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处室需求计划统筹安排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强化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三是强化应用性。《办法》明确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用户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机制,注重系统功能的持续优化完善,发挥好系统作用。
四是强化规范性。《办法》明确了信息化系统建设计划和建设方案的申报、论证、审批以及建设项目实施、验收和运行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
五是强化安全性。《办法》明确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加强密码应用和监测预警,确保系统建设运行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