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和《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7〕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厅对通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系统上报的第三十批土地估价机构进行了核验,现予以公示。
若本批公示的机构与前二十九批公示的机构相同,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
附件:江西省第三十批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
(30批)附件:江西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通过核验一览表.xls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