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萍乡经开区建设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批后监管,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工作的通知》(萍住建字[2021]74号)工作安排,市住建局于7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局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市住建局抽查了建筑业企业28家涉及53项资质,主要从企业现有资质情况、经营管理、企业业绩等方面进行核查。经核查,有37项资质合格,16项不合格(具体情况见附件)。
核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
2.部分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达不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普遍存在职称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问题,个别企业未明确技术负责人,部分企业未提供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保证明材料。
3.个别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与监管平台”上录入虚假业绩。
4.部分企业上一年度净资产不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业绩快报存在漏报、错报、零报现象。
5.大部分2020年以后新办企业未开展业务,个别企业内部管理比较混乱,无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处理意见
对于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限期三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监管科;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到期后市住建局组织重新核定,如经重新核定仍不合格或提供虚假印证资料的企业,将给予记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程序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对于核查结果虽然为“合格”但存在问题的企业,也要在文件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整改,整改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监管科。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企业既有资质达到最低等级标准条件。
2.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按规定进行整改,整改期间,禁止企业承接新工程。
3.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强化资质管理、自觉完善资质条件,健全企业运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业绩信息,积极维护建筑市场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附件: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核查情况表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