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西房地产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地产评估活动,落实房地产估价机构动态监管要求,防范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根据《资产评估法》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我厅建立了广西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库。现就进一步完善广西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库作为各级房地产估价主管部门实施动态监管活动,核查机构执业情况、业绩情况、估价师专职情况的基础信息库,主管部门应根据入库机构信息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和动态监管工作。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库面向社会公开合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并根据动态监管结果对机构名单实施动态更新,委托人可在信息库内查阅合格机构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入围、考核和选聘等活动。
三、新备案(入库)房地产估价机构应登录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xzf.gov.cn/)填写《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情况表》(详见附件)并上传法定资料,生成机构账号,接受动态监管。
四、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广西房地产估价机构动态监督核查合格名单并进一步明确广西房地产评估监管要求的通知》(桂建房〔2021〕1号)中公布的合格机构,应在信息库中本机构信息基础上及时更新机构执业情况,接受主管部门实施的动态监管。
联系人:孟宪成、陈锐;联系电话:0771-2264306、2264312。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