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2023〕2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闽金罚决字〔2023〕2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二、林洁(时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银保业务本部总经理) 三、林波(时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银保业务部总经理) 四、林金海(时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营销业务本部业务培训岗、营销业务本部环球营业区人力及业务发展岗)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 财务数据不真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罚款45万元 二、对林洁给予警告,并处9.5万元罚款; 三、对林波给予警告,并处9.5万元罚款; 四、对林金海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