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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宁波分行违法被罚62万 多名相关负责人同时被罚

2022-06-15 15:01: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宁波分行)被罚款62万元。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罚。

两项违法行为被罚62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恒丰银行宁波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信用信息报送、查询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该分行罚款62万元。

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行长助理曲晓文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3万元。

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江公亚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3万元。

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客户经理林增增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0.4万元。

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客户经理刘强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0.4万元。

近年来多次被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发现,恒丰银行宁波分行近年来多次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1年5月,该分行因“虚增存贷款,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16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2019年3月,该分行因“未经同意查询企业的信贷信息”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罚款5万元。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被挪作他用”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

2017年4月,该分行因“存贷挂钩;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违规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提供担保”被罚款90万元。

此外,2014年,该分行被罚款50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不诚信应对监管检查以及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

第三方信息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成立于2012年3月,负责人为莫骜。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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