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台州银保监分局公布一张罚单,处罚对象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台州银保监分局公布的相关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被查出7项违法违规问题:一是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流入房市;二是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三是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挪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四是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在工商企业兼职;五是员工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六是贷款资金被他人使用;七是理财代客操作。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据此,台州银保监分局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罚款21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是一家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开设了台州、丽水、杭州、宁波、上海、苏州、衢州、金华、嘉兴、湖州、绍兴、温州、舟山等13家分行,在浙江、湖北、福建、广东、河南、陕西等地发起设立13家泰隆村镇银行,拥有400多家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