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对江西龙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22年5月23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2022年第38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江西龙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且未向监事会、监管部门报告;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发放虚假商业用房按揭贷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对江西龙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115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2022年第38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江西龙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市银保监罚决字〔2022〕38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江西龙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吴德明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且未向监事会、监管部门报告;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发放虚假商业用房按揭贷款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11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赣州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