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5月23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因热电厂仓库“2•14”火灾事故被罚款80万元。
山东省平度市应急管理局【(鲁青平)应急罚[2022]SG1号】显示,2022年2月14日11时40分许,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晋水路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湾精细化工”)热电厂院内仓库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15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510万元。青岛海湾精细化工对相关产品危险特性认识不足;擅自改变临建库用途;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规定,平度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青岛海湾精细化工罚款 80 万元。
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此前还因排污不达标被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青岛海湾精细化工于2021年4月2日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罚款52.75万元,原因涉及:该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日均值为72.1mg/m3,不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代替DB37/664—2013)》中表2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不高于35mg/m3的要求。
该公司官网信息显示,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创建于1919年,是青岛海湾集团直属企业,主要生产染料、化工产品、化工中间体等,产品14大类、100多个品种。该公司曾荣获环境优美工厂、全国质量管理奖及石油和化学工业先进集体、节能减排竞赛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