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消息,日前,北京银保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37号)显示,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存在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未按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合规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四宗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2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黄星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KIM HEUNG SUB(金兴燮)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