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耕农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淮海国际港务区分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为保障全市春耕生产、维护农民利益,决定在全市开展市场销售农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对象是全市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销售的种子、农药、化肥、农膜4类农资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采取“检查+抽查”方式,对涉嫌计量不合格的商品进行抽查检验。
各地抽查检验总批次见《2021年春耕农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分配表》(附件1),抽查检验应保证每类商品全覆盖,并达到一定的比例。
二、检查时间
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春耕”期间农用物资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农药、化肥、种子、农膜等是农业生产必需物资,其定量包装商品是否足量直接涉及农民利益。各地组织认真开展农用物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嫌计量不合格的商品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在检查的过程中要将计量宣传知识送进农村,让农村群众更多地了解计量、关注计量。
2、检查经费由市局统一给付,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抽样检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保证抽查质量。抽查检验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提供依据,进一步增强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净含量检验不合格的,向企业下发《商品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通知书(流通领域)》,责令停止销售净含量不合格商品、停止使用计量不合格计量器具,并督促整改。对净含量检验严重不合格、不配合整改和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移送稽查机构查处并及时上报市局。
3、加强农业生产领域的计量服务工作。围绕我市农业结构调整,跟踪特色农业、优势农产品种植、优质高效作物生产基地和外向型农产品基地建设,做好计量服务和保障。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计量服务和监督检查,促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计量意识,定期检定和校准计量器具,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健全计量管理制度。
4、各地请在2021年5月8日前将检查结果(包括检查总结、汇总表、不合格企业名单、软件数据库等)报送市局计量处。
联系人:张玮
电 话:0516-85699427
邮 箱:XZJLC6427@126.COM
附件:1. 徐州市2021年春耕农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分配表
2. 徐州市2021年春耕农用物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检查汇总表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徐市监通〔2021〕77号关于开展2021年春耕农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