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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发力新能源基础建设 新疆塔城预计2025年将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提升至20%

2022-05-18 11:11:23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余昶)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随后各地方接连发布相关指导政策。近日,新疆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塔城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快推进塔城地区优势电力资源转换,有效促进以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图片来源: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

其中,《方案》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其中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非特殊用途,原则上应配备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公交、出租、物流、环卫等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尤其“乌-昌-石”“奎-独-乌”大气联防联控区域在此基础上再提升5%;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到203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占汽车新车销售总量比例达50%以上,其中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40%;氢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2022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用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建成投运不少于7个城市(城际)公共充换电站,开展加氢站示范建设。

产业发展目标:结合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市场实际,加快引进、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引导汽车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扩大产品品系,研发生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

为达成上述目标,《方案》中给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三个重点任务。为切实保障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健全考核机制、强化政策支撑等5方面举措,确保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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