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史建一)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15周年”通气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各汽车生产企业已实施召回活动1800余次,涉及车辆超过6900万辆,总体完成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15年发展,汽车缺陷召回工作在不断的完善
在我国,汽车召回工作自2004年开始实施以来已经走过15年。在召回制度建立之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即设立了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作为专门的技术机构,在全国范围组建了由500名权威专家组成的技术咨询智库、建立了汽车和消费品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联合10余家行业权威技术机构开展技术协作、邀请多家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决策参考。
从目前公布的召回情况看,在全部1800余次召回活动中,42%是完全由企业自主发现问题,主动向总局备案召回计划后开展的;另外58%则是在总局启动缺陷调查后,与生产企业沟通、评估和论证期间,生产企业确认产品存在缺陷采取召回活动的情况。
调查、约谈召回是主体,企业主动召回还需强化
随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在召回实践过程中的不断完善,对责令召回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即经总局认定产品存在缺陷而生产企业拒不召回时,市场监管总局应当责令企业召回。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局规定,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消费者反映的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有关信息。中心在收到相关信息后,将及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评估,并要求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技术说明,结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媒体舆情信息、国外召回信息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其中哪些案例可能涉及批次性产品安全问题,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技术研判,最终根据专家意见,由总局批准启动缺陷调查。一般来说,不会出现总局认定缺陷而企业拒不召回的情况。根据召回法规规定,属于主动召回。因此,截至目前,尚未出现责令生产企业召回的情况,与国外召回的情况基本一致。
企业面对汽车召回还需转变态度
此前,中国质量新闻网汽车资讯发布一篇名为《让汽车缺陷召回更有效--消费者要理智,企业更要学会主动》一文中曾提及,从本网站近几年经历多起的涉及汽车缺陷的案例中不难看出,企业的主动召回率并不高,绝大多数召回是由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并约谈企业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目前企业主动召回仅占召回整体的42%。
而约谈召回往往是漫长的,通常是车主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与经销商、厂商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投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展开调查与评估后会约谈企业,责令其采取主动召回措施。而在缺陷调查中如遇复杂问题,还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深度事故调查、工程分析实验等工作。从目前开展的缺陷调查工作来看,通过此举召回的企业和车型,往往都会呈现出车型年代跨度久,涉及数量多等情况。
新能源,被列为缺陷调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另外,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国内的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召回也被多方关注。早在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在汽车三包工作会议中提到,将会加大汽车等产品三包工作力度的同时,完善新能源汽车等产品三包条款和相关标准。另外将针对新能源起火等涉及的缺陷情况启动调查工作,推动新能源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据总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中介绍,2018年已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40余起。鉴于车辆火灾事故可能与电器线路、燃料电池、机械干涉和外部火源等因素相关,且部分证据会在燃烧过程中消失或发生变化,因此缺陷调查非常困难,原因分析异常复杂。市场监管总局已联合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着火原因分析研究工作。
据介绍,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启动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10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现场调查5次,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实施召回5次。其中,召回涉及5个企业24个车型的3.56万缺陷车辆,缺陷原因多为电控和机械故障。
国内汽车召回工作将迎来下一个15年
经过十五年的发展,汽车缺陷召回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了一定作用。随着,产品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缺陷召回工作也将紧跟行业步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未来,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还将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和技术能力,重点加强缺陷信息监测、产品风险技术研判、缺陷调查、召回过程监督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始终保护与行业发展向配套的监督力量。”
编后记
作为中国质量新闻网汽车资讯而言,我们也将协助总局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缺陷产品召回法制宣传,通过消费者日常反映的汽车质量问题,客观、依法开展新闻调查,在更好的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利的同时,正确引导消费者冷静、客观的看待汽车召回、积极配合召回活动,推动召回工作更有效的开展。同时,通过新闻舆论监督帮助提升生产企业的产品安全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中国汽车产业良性、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