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汉中市在陕西省2020年上半年广告抽查监测中未发现违法广告

2020-08-06 18:10: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梁爱)陕西省2020年第一、二季度广告抽查监测情况通报近日出炉,汉中市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在抽查监测中,未发现违法广告。

2020年上半年,全省共抽查监测电视、广播、报纸广告1814245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2190条次,全省条次违法率0.22%。汉中市7个传统媒体“汉中经济科教频道”“汉中文化旅游频道”“汉中新闻综合频道”“汉中交通旅游广播”“汉中新闻广播”“汉中音乐广播”《汉中日报》被抽查监测电视广告19074条次、广播广告75253条次、报纸广告414条次,均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条次违法率为零。

同时,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对汉中全市PC端、APP、微信公众号、移动网页、移动新闻门户、移动搜索引擎、自媒体等多方面进行广告抽查监测,上半年共监测出涉嫌违法微信公众号广告3条次、PC端广告1条次,均已依法查处。

2020年上半年,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春节期间及疫情防控期间广告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违法广告等专项行动,并广泛接受群众通过拨打监督举报热线12315、12345和邮寄等方式对违法广告进行投诉举报。全市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9件,罚没款8.462万元。

下一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将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启动对各县区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的抽查监测,并对全市户外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测,不断扩大违法广告抽查监测覆盖面,进一步加强违法广告打击整治力度。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市钟表质量监督检验站:不断提供 ...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夏 ...

  • 山东省无棣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医疗 ...

  • 河北省永清县龙虎庄乡大力发展设施农 ...

  • 决战决胜 脱贫攻坚(公益广告202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