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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多项举措助力“新消费”发展

2020-07-30 14:23: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9日,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北京市促进新消费引领品质新生活行动方案》进行解读。据了解,“新消费”行动方案围绕培育新模式、提升新品质、优化新供给、布局新基建、营造新环境五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措施。

政策解读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方葆青介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从优化营商环境、食品安全、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等几方面入手,支持、保障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具体来讲将做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一市一照”“一区一照”工作

根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全市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在其营业执照上注明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不用再单独申请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按照这一模式,该市市场主体,包括便利店、连锁超市等有多个分店的企业,只需要办理一个营业执照,把所有分店的名称和地址记载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就可以了。各分支机构经常会涉及到变更负责人或者调整经营范围,按照新政模式登记的企业,只需总公司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完成变更登记,极大的简化了企业注册的环节和手续,降低了证照维护成本。

如果企业不办理分支机构,可以在住所以外的地方开展经营活动,但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自行公示实际生产经营场所的地址,这个地址应当符合该市有关住所(经营场所)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如果在抽查检查中发现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又确认其未公示实际经营场所的,会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依法查处。

二、扎实做好“阳光餐饮”工程建设

“阳光餐饮”是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质量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信息阳光”(即在经营场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量化分级等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主要食品原料采购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等食品安全信息)、“过程阳光”(即通过明厨亮灶展示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阳光评价”(即构建餐饮业公众评价系统,积极引导消费者、网络订餐平台、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用餐环境、食品安全状况、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建设,覆盖了社会餐饮企业、中小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所有餐饮业态。

三、积极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深化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支持企业创制标准,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提升消费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供稿: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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