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拟对提供扬州某玻璃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私自拼装压力容器的举报人给予1.52万元奖励。这是扬州市首笔特种设备举报奖励,也是扬州市今年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开展以来发放的最高奖励。
2019年12月12日,举报人通过12315投诉举报专线反映某玻璃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私自拼装压力容器,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接报后,立即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情况属实,且该公司使用的共计5台特种设备均未履行特种设备登记和检验,负责人也无法提供设备资料,执法人员经现场请示后对设备进行查封,并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4月10日,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对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10万元。
按照《扬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方案(试行)》中规定的重大问题奖励行政处罚金额的15%加上有效信息费200元,合计对举报人奖励1.52万元。
为确保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特种设备安全的高压态势,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及时发现和查处特种设备隐患,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初出台了《扬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方案(试行)》,5月初出台了《关于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理工作的通知》,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接收14起投诉举报。(供稿: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