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秦海峰
全国人大代表,汾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建议,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最前一公里”。
李秋喜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作为“过程安全”,需要从源头治理,“抓大不放小”,建立“最前一公里”奖惩制度。
为此,李秋喜建议:第一,将小市场主体纳入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第二,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档案和食品监管信用档案,对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监控;第三,将重点人员纳入整体社会信用体系,将制假人员列入失信人名单;第四,在全社会范围内宣扬制假售假即诚信缺失的概念,打造“诚信教育”的大众文化。
李秋喜在山西代表团会议上对汾酒集团的国企改革经验进行了介绍,同时对酒类食品安全三大突出问题提出建议。他认为,“制假”是“售假”的源头,1万家无证酒类企业是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根源。而白酒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许多环节由于技术水平原因没有相应的标准。
在谈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时,李秋喜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一个特别突出的核心逻辑和核心主线,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六稳”和“六保”。“六保”是“六稳”的前提,“六保”又以“保市场主体”为前提。保住市场主体,才能保居民就业、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就业是最大的基本民生,市场主体也是保粮食能源安全的主体力量。
国企改革的落脚点是提高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具体举措包括,实施国企改革3年行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李秋喜称,山西省委、省政府3年来把国资国企改革作为山西转型综改的关键一招,着力在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建立在山西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过程论、重点论、系统论、主体论、标准论的深刻把握之上。
2017年2月,汾酒集团成为山西省国有企业中第一家目标责任书改革试点,与省国资委签订了3年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形成了“1+35”的汾酒改革方案,完成了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激励、整体上市等一系列体制改革,体制变革突破、机制创新突破、经营业绩突破、公司形象突破、改革试点突破等为汾酒集团带来活力和动力,成为山西省乃至全国国企改革的“汾酒样本”。
2019年,汾酒实现酒类销售收入118亿元,比2016年增长146%;实现酒类利润29亿元,比2016年增长383%;行业排名从2016年的第7名到2019年底排名第5名;汾酒品牌价值达377.27亿元,较2017年增加214.44亿元,排名上升76位,进步速度为全国第一;汾酒市值从2016年底的216亿元增长到2020年5月21日的1063亿元,增长了392%。
李秋喜立足酒行业提出建议,认为我国酒类食品安全有三大方面的突出问题待解。
一是“制假”与“售假”。李秋喜认为,“制假”是“售假”的源头,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流通环节、售假环节、市场“最后一公里”,更要把重点放在生产环节、制假环节、生产向前一公里。
二是生产许可与无证生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酒类生产企业1.8万多家,而有生产许可的酒类生产企业只有8000多家。李秋喜认为,这无证经营的1万家酒类企业正是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根源。所以不仅要管好有证经营,更要治理好无证经营。
三是有标准与无标准。李秋喜称,我国白酒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在生产的许多环节由于技术水平原因,没有相应的标准。“所以,我们不仅要严格执行标准化管理,更要对无标准的环节进行安全控制,并积极推进完善的标准化建设,确保涉及全国人民食品安全的酒类产业健康、持续、安全发展。”他说。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