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再上抽检“黑名单”

2021-05-14 14:15: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5月12日,广东省清远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的2021年第5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英德市英城喜利家商店销售、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芝麻酥,标签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标签问题主要危害是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标签不合格原因:一是企业未掌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要求;二是相关企业主观上不重视标签;三是企业为销售利益在标签标识上采取虚假宣传。

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4日,注册资本50万元。除以上不合格信息外,记者还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其他食品也上过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抽检“黑名单”。

2020年12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8期)。据通告,东莞市东城坚盛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因储存不当导致其中的脂肪氧化或生产用油变质,或因产品漏气、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

此外,记者在梳理相关资料时发现,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曾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2021年1月19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一月第二期)。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瓜子酥”(过氧化值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和“香酥小麻花”(超范围使用糖精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该局对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2.8元;罚款60000元。

2019年9月6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九月第一期)。因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该局对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款5000元。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产品质量监管工 ...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 ...

  • 山东省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石岛新港码头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西江“黄金水道 ...

  • 广东省佛山市探索以“佛山标准”引领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