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2021-21)。根据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该县有一批次食品不合格,即:
标称为长沙县黄兴镇落地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腊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该局对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局对长沙县黄兴镇落地扇食品经营部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立即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因担心抽检不合格,在抽样当天已对该批次腊鸭进行销毁。经立案调查长沙县黄兴镇落地扇食品经营部以15元/千克购进不合格腊鸭35千克,货值630元,除抽检购样腊鸭1.24千克外,未流入市场。长沙县黄兴镇落地扇食品经营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召回及整改情况报告。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长沙县黄兴镇落地扇食品经营部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2.32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