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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批次鸡肝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1-03-11 10:20: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0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9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次检出7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一级毛峰、鸡肝、核桃等产品。不合格鸡肝具体信息如下:

合肥市蜀山区孔之红食品店销售的鸡肝,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合肥市蜀山区韩化坤冷冻食品店销售的鸡肝,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氯霉素是酰胺醇类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快速控制疫病而违规使用药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分类承检机构备注
1//合肥市蜀山区孔之红食品店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蜀新苑菜市场内鸡肝散称/2020-10-31氯霉素║18.83μg/kg║不得检出食用农产品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合肥市蜀山区韩化坤冷冻食品店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岳西路西七农贸市场55、73号摊位鸡肝散称/2020-10-30氯霉素║6.030μg/kg║不得检出食用农产品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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