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招远市王小霞豆制品店生产经营场所不清洁案。
2020年10月9日,招远市泉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招远市王小霞豆制品店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经营现场卫生情况较差,经营场所不清洁,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0年10月19日对招远市王小霞豆制品店进行复查,发现经营现场卫生情况仍较差,经营场所不清洁。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不清洁,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九)项,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