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八批违法案例

2021-01-21 22:32: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疫情防控期间,石家庄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工作力度,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现公布第八批违法案例。

案件一:王某鲜菜熟食店哄抬价格案

2021年1月11日,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对平山县南石殿王某鲜菜熟食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存在哄抬价格行为。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案件二:永盛超市哄抬价格案

2021年1月11日,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平山县岗南永盛超市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并存在哄抬价格行为。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案件三:美尚源贸易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2021年1月8日,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人民路的美尚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哄抬价格行为。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此外,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内石家庄市西红超市有限公司、赵某彬蔬菜摊位、宏锦超市、烨都烟酒超市、檀檀超市、祥安超市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分别处以500至1100元的罚款。(来源:石家庄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以止咳药、感 ...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医疗用品企业的 ...

  • 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