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检查情况的通告(四)
1月13日,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对我县经营业户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业户进行关停整改,责令整改名单如下:
一、集贤县朗诗德小家电商店,未按防疫要求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停。
二、集贤县鑫兴保健品商店,未按防疫要求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停。
三、集贤县好邻香蛋糕房,未按防疫要求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停。
四、集贤镇双红超市,未按防疫要求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停。
五、集贤县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按防疫要求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停。
六、集贤镇百溢粮油商店,未按防疫要求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停。
七、集贤县亚波便民商店,未按防疫要求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停。
八、集贤县春华超市,未按防疫要求履行防控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关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提醒,对仍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经营业户,将从严从重依法严肃处理。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