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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11-12 23:00:18 广东省药监局网站

关于对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落实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我局组织修订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大家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zfjdc@gdda.gov.cn

2.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处

附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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