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4.13厦门市集美区嘉晟物流园发现的侵权赖茅酒的货主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4.13厦门市集美区嘉晟物流园发现的侵权赖茅酒的货主:
你因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我局依法立案查处,现案件调查终结,本局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厦集市监听〔2020〕135号),拟责令你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的268箱赖茅酒。因无法直接与你取得联系送达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厦集市监听〔2020〕135号),告知你本局拟作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厦集市监听〔2020〕135号)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