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召回>>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爱婴美制鞋厂召回洛米笛诺牌(LX-7106)婴儿学步凉鞋(毛毛虫款)

2020-07-02 17:44: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消息,日前,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爱婴美制鞋厂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2020年6月29日起,召回2019年04月20日至2019年04月25日生产的洛米笛诺牌(LX-7106)婴儿学步凉鞋(毛毛虫款),涉及数量为75双。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婴儿学步凉鞋(毛毛虫款),鞋身红色橡胶装饰物中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过高。邻苯二甲酸酯会对生殖系统、免疫系统和消化系统造成伤害。对于召回范围内的婴儿学步凉鞋(毛毛虫款),江都区爱婴美制鞋厂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并为客户退货、退款,以消除安全隐患。

江都区爱婴美制鞋厂将自2020年6月29日起在天猫平台洛米母婴专营店(https://luomimy.tmall.com/)上发布召回计划,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江都区爱婴美制鞋厂进行退货退款。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3160319031 )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用户也可登录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网站(http://www.jsdpatc.com/)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jsqxzh)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江苏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热线电话(025-52245132),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此外,用户还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或拨打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更多信息。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游客在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选购免税商 ...

  • 生鲜电商“保鲜期”有多长?

  • 宝骏510逆风飞扬

  • 河北省香河县:北方重要的家具产品集 ...

  • 福建省政和县某竹制品生产企业工人利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