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
近日,我厅在受理邯郸市嘉鑫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有限公司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时,发现其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决定对邯郸市嘉鑫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予以全省通报,不予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我厅不再受理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望有关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该企业及其承揽项目的监管,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监管情况及时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