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池进入“退役”期 回收利用体系已在建设中

2019-04-16 15:02: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梁明) 新能源汽车近两年驶入“风口期”。随着销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一个问题浮出水面: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退役”后怎么办?

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从科研、产业化到市场推广的“三级”转变。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已超280万辆,推广规模居于世界首位。按照早期电动汽车电池使用寿命普遍为5年左右,目前最早上市的新能源汽车,其动力电池已经处在“退役”期之内。

动力蓄电池大量退役后,未经妥善的处置和进行价值最大化利用,将威胁公共安全,造成难以逆转的环境污染,并浪费宝贵的有价金属资源。有分析认为,2018-2020年三年间,新能源汽车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并在此后呈现逐年增长态势,退役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有望超过百亿规模。专家表示,产业的协同发展也将有利于避免环境污染,提升产业价值。

退役电池主要集中在保有量高地区

工信部日前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从车辆类型上,乘用车、商用车分别占总产量约 70.4%、29.6%;动力类型上,以纯电动为主,占总产量约 78.5%,插电式混合动力约21.5%。区域分布上, 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广东、上海、北京、山东、浙江保有量位列全国前 5位。

《报告》指出,从现有退役电池数量、种类及分布地区情况来看,相对比较集中。“十城千辆工程”推广期间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共计产生退役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退役电池”)约 1.22GWh(亿瓦时);退役电池主要集中在深圳、合肥、北京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较大的城市。目前,从企业回收情况来看,当前回收的动力蓄电池中,以研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为主,新能源汽车退役电池较少,主要来源于研发试验和生产制造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从用户移交退役电池情况来看,市场上存在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利用企业、租赁企业及保险公司等多主体回收处理退役电池的情况。

《报告》预测,退役电池数量、种类及分布地区方面,退役量与保有量正相关,三元电池累计退役量占比较高。预计到2020年,我国退役电池累计约为 25GWh(亿瓦时)。退役电池将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随着个人用户逐渐成为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主体,退役电池的回收将逐步转向以个人用户为主。

退役电池回收体系已在建设中

2018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构建回收利用管理机制,推动建立回收利用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溯源信息的采集要求,对各环节企业主体履行回收利用溯源责任做出规定,并建设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的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京津冀、上海等17 个地区,以及中国铁塔公司开展试点,积极培育标杆企业,探索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已公告发布第一批企业名单。

各地区加快建立区域回收体系,采取措施推动回收利用工作。京津冀地区发布《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回收联盟,共建共用回收网络。长三角地区统一标准建设回收服务网点,实现区域协作。珠三角地区以深圳为重点,按照“互联网+监管”的思路,构建动力蓄电池信息管理体系,完善激励机制。中部地区的骨干汽车、电池生产及综合利用企业合作,依托本地区产业基础优势建立区域化的回收处理中心。其他地区也在加强对企业试点实施工作的组织和支持。

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构建回收体系。目前,北汽新能源、广汽三菱等 45 家企业已设立了3204个回收服务网点,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中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地区。

《报告》指出,目前回收体系建设存在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生产者主导,由汽车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设退役电池回收体系,回收退役电池移交综合利用企业处理或与其合作共同利用电池剩余价值;另一种是以第三方为主体,由梯次、再生利用企业与汽车、电池生产企业合作,共建共用回收服务网点,集中回收合作企业新能源汽车的退役电池。国家平台已运行,以电池编码(BIN)为信息载体,实现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的信息采集和监管。其中,“车载管理模块”面向汽车生产企业采集溯源信息,“回收利用管理模块”面向回收拆解、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企业采集溯源信息。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曾表示,使用几年后必须退役的动力电池,利用好是有价值的资源,处理不好则可能变成环境污染的风险,逐渐凸显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不容忽视。要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发展。

(责任编辑: 一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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