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这是每个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自觉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2024年9月26日,广西兴安县漠川乡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在向辖区一超市负责人宣传“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法律法规。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秩序,近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当地政府、烟草、公安、司法等部门在漠川乡组织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专项整治行动。
在联合检查过程中,重点对校园周边、烧烤店、餐馆等食品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工作人员向经营者发放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告知书》。向经营者普及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法规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并提醒经营者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严格履行好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主动拒绝向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要求。针对发现的部分烟酒零售商户未张贴或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和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警示标识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落实责任,参与监督,若发现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可拨打12315、12313热线投诉举报。
下一步,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后续监管,通过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向未成年人违规销售烟酒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宣传整改全覆盖、跟踪治理常态化。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切实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侵蚀,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李敏 夏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