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

2024-09-20 17:22: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邗江区市场监管局一起商标侵权案成功入选。

2024年3月29日,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对扬州市邗江某电动工具商行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二层阁楼内发现型号为2106-2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3台,型号为2106-5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1台,经商标持有人鉴定,上述扳手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经查,当事人未核实推销员身份资质、未索要单据,用现金购买了上述侵权产品,无相关进货记录、付款凭证、销售台账。型号为2106-2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进价300元/台,售价450元/台;型号为2106-5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进价300元/台,售价380元/台。上述侵权产品均未售出,违法经营额173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4台,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表示,商标侵权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维护商标权益,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是合规经营的要求,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环节。(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 丁建树)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店上汽大众帕萨特Pro:机械素质 ...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