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邗江区市场监管局一起商标侵权案成功入选。
2024年3月29日,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对扬州市邗江某电动工具商行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二层阁楼内发现型号为2106-2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3台,型号为2106-5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1台,经商标持有人鉴定,上述扳手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经查,当事人未核实推销员身份资质、未索要单据,用现金购买了上述侵权产品,无相关进货记录、付款凭证、销售台账。型号为2106-2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进价300元/台,售价450元/台;型号为2106-5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进价300元/台,售价380元/台。上述侵权产品均未售出,违法经营额173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4台,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表示,商标侵权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维护商标权益,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是合规经营的要求,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环节。(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管局 丁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