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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凤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主体责任约谈

2024-08-02 16:39: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障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近日,辽宁省凤城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77户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实施了约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行业秩序,净化消费环境。约谈采取划片会议集中的形式进行。

传达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传达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召开的会议、下达的文件精神,提高开展这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调要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底线,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担当,以市场监管执法为手段,共同守护电动自行车消费市场和使用安全。

公布典型案例,提醒依法经营。介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第一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典型案例,解析了在电动自行车经营销售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特点、不同类型、具体手法,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对首批四起违法案例的行政处罚,进一步提醒告诫本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要引以为戒,依法依规经营。

告之整治重点,提出监管要求。在主体责任方面,要求销售单位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有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在经营管理方面,要求严格做好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隐患;在产品质量方面,执法人员列举了加装、改装、更换、拆除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的详细检查清单。

下一步,凤城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依法加强监管,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重点环节电动自行车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同时,加大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意识和消费常识,自觉抵制购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刘娜)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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