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量管理>>

一年最多查一次!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实施经营主体“白名单”制度

2024-08-01 17:09: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开展的经营主体“白名单”管理制度刷爆企业“朋友圈”。对纳入“白名单”管理的企业,将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实行“一年最多查一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监管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此前,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先后推出“一二三”渐进式监管工作法、“一业一查”综合监管模式。

为进一步减轻优质企业负担,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新推出“白名单”管理制度。“白名单”不仅对区市场监管局有效,也对全区所有执法监管部门公布。纳入“白名单”管理的企业还可在申请认证、招投标、评优评先等众多事项中享受更多指导帮扶。

企业需要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并且结合信用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企业“白名单”实行年度管理,有效期1年,每年7月对企业进行重新认定。首批共13家企业进入“白名单”,多为生物、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

下一步,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管局将不断丰富完善“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应用场景,吸纳更多优质经营主体进入“白名单”,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胡瑶 张吉祥)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 探营梅赛德斯-奔驰:服务用心 不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