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广西药监部门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工作部署,聚焦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安全问题,结合国家药监局开展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把全区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县(区)以下乡镇农村地区涉药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和药品监管工作人员以权谋私问题作为年度重点整治内容。据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通报,截至7月9日,全区共检查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7789家次,其中责令整改516家次、立案查处221件;检查农村地区医疗机构5528家次,其中责令整改206家、立案查处124件。
农村是药品安全监管的薄弱部位,也是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自治区药监局结合职能职责,深入分析全区药品监管工作形势,及时制定《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细案》,明确工作目标。一是抓重点场所监管。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药店、医疗机构,尤其是单体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小微群体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农村药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二是抓重点品种监管。以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药店销售的品种为重点品种。三是抓储存条件监管。强化药品陈列储存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GSP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配备冷藏、阴凉储存等设施设备,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四是抓经营行为监管。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购进并使用药品,购进、销售假劣及过期药品,销售记录不全,违规销售医疗机构制剂等。五是抓行风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行刑衔接,深入纠治全区药品监管工作中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自治区药监局专项整治组深入基层市场监管所调研指导整治工作
局党组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行风建设、清廉机关建设结合起来,将药品监管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农村地区药品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等重点排查内容细化为24种具体问题表现,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跟踪指导抓整改。先后组织到防城港、河池、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及所属乡镇市场监管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调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来宾市3个县(市、区),走访药品生产企业、药店和市场监管所,暗访行政审批窗口,发放调查表,着力发现和纠正整治行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整治行动以来,共立案345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通报卫健部门8件。对1名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群众时存在态度不够端正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