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巩固转供电环节执法成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近日,江苏省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邀请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单位,针对违规加价收费行为开展宣贯培训指导会。
会上,分局执法人员向参会人员发放《关于开展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自查自纠及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转供电违规加价案例二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资料,结合执法工作经验,为企业梳理转供电收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容易违法的风险隐患。同时,针对企业现场提出的疑难问题逐一详细解答。
会议指出,转供电主体单位不得在转供电收费环节加收其它费用,共用电力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电工工资性支出、物业办公用电、停车场用电等不得通过收取用电服务费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收费,若收费方式为按照转供电主体市场交易到户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压器和线路损耗预收电费,年底应进行清算和公示,主动纠正违规加价行为,及时清退多收费用。
培训结束后,参会单位代表纷纷表示对转供电收费有了明确认知,后续将全面自查整改。下一步,该分局将开展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企业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推动转供电主体精准执行电价政策,为营造健康稳定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宋挺博 王毅文 李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