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政务问答>>

食用农产品销售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答复

2024-06-11 21:44: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关于食用农产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作出答复。

问:

我公司销售冻品鸡鸭、鲜猪肉、新鲜蔬菜,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来信收悉。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越级大五座SUV全新一代别克昂科威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认证认 ...

  •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牡丹实验风电场

  • 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子 ...

  • 河南省渑池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各加油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