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彭晓姣 记者 谢 旺)近日,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药房网入驻商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被纳入国家药监局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在依法对璧山区桐君阁皓轩药房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药房通过微信从李某某个人处购进阿利沙坦酯片等药品,再通过药房网销售。其间,该药房未查验对方资质、未索取药品票据及随货同行单据。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万元等行政处罚。此外,该案中关于李某某涉嫌的违法行为,已另案处理。
该案件是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安全巩固行动期间办理的。行动中,该局积极部署,严查、严防、严控药品网络销售安全风险,持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取得显著成效。
该局出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依托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立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监管台账和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综合运用专项检查、监督抽检、网络巡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对网销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
为切实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该局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突出网络禁售清单和违法行为,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再培训、再强调。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方收集违法线索,强化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该局对内提升监管人员综合能力,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电子数据取证、固证的培训力度;对外实施线上线下一致性检查,结合线上巡查情况,对企业履行报告责任、处方药销售、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药品进货渠道等行为重点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挖违法源头。
截至目前,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各项检查136家次,责令改正21家次,屏蔽或关闭网站4家,立案查处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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