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线索排查的公告

2024-04-15 10:27: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执法,坚决整治民生领域垄断违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广泛征集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行动案件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垄断协议行为。建材、日用消费品、汽车、医疗等重点领域,存在固定价格、限制产量、分割市场等横向垄断协议行为;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独家销售、独家购买、限制地域等纵向垄断协议行为;行业协会组织和参与垄断等行为。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原料药等垄断问题多发领域,存在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公用事业(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自然垄断领域,存在限定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

(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工具、工程建设、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等行为。

(四)其他领域垄断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

举报邮箱:ycsfldxsdc@163.com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迎宾路30号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在专项行动线索排查期间踊跃提供案源线索,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案件线索将及时登记,认真核查,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探店岚图汽车:销售服务热情周到 试 ...

  • 广东珠海市质计所举办黄金珠宝实验室 ...

  • 福建省计量院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

  • 国家统计局发布3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 ...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