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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4-04-07 11:04: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价格秩序,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黑龙江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应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信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殡葬服务价格秩序。

三、应当严格执行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四、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殡葬延伸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违反公平原则进行捆绑搭售、设置最低收费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

五、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将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将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将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各殡葬服务经营者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市民如发现殡葬服务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12315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供稿: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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