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友好分局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

2024-04-01 10:51: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持续巩固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阶段成果,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攻坚“回头看”专项行动。

image.png

迅速行动,加强执法检查。全面梳理辖区内燃气用品经营户、燃气充装单位情况,建立监管台账,一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许可资质、人员资格、特种设备使用等情况;二查燃气用品经营户销售的燃气具熄火保护装置、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以及是否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等情况,保障辖区的燃气用品质量安全。

规范管理,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强化燃气用品销售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燃气用品销售单位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有人管、险有人查、责有人担。

提醒告诫,增强安全意识。督促经营户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销货台账。并将安全监督、政策宣贯、违法警示紧密结合,通过“说理式”督导为经营户讲解真实案例,设身处地为其梳理风险点、分析利弊、厘清重点、认清现状,牢固树立警钟长鸣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切实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已对全区1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3家燃气具及配件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下一步,友好分局将在前期集中攻坚的基础上,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巩固提升安全水平,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筑牢燃气安全底线,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吉利汽车可靠性分析:电子系统故障占 ...

  • 捷豹、路虎可靠性分析:故障表现雷同 ...

  • 郫县豆瓣:300年光阴酿就“舌尖上 ...

  • 2024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在北 ...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启动出租车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