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江西省会昌县市场监管局筛选出部分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供广大消费者参考借鉴。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两名消费者到投诉,分别反映某展销会上某展位商家声称免费赠送学习机,诱导消费者购买学习机内的课程,投诉人购买使用后发现货不对版,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据了解,该“校园郎”牌学习机内的课程售价2799元,商家声称含有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所有课程,同步辅导、同步名师讲堂、同步课题练习、幼儿教育系统、海量版词典等。然而,投诉人购买了这款学习机后发现,其实际性能远远不及宣传的那么好,学习机的操作界面简单,学习资源缺乏可信度,无法满足孩子的正常学习需求。
【处理过程及结果】
执法人员向投诉人了解情况并得知商家有线下宣传活动,立即组织人员赶往活动现场,在现场检查了商家主体资格,并对现场宣传的情况进行记录。经查,该学习机的宣传内容确实有夸大和不实的情况。执法人员对商家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告诫其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后经过调解,该商家现场给投诉人退货退款。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面对投诉,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行动,及时高效地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王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