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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被罚12万元

2024-03-19 17:04: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信用中国(安徽)网站显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因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被罚12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安徽)网站)

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左右,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芜湖星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星天空之城”三标段项目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作为电梯制造销售及安装合同签订单位,未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电梯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芜湖市鸠江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罚款12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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