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电动车销售行为,安徽省庐江县冶父山市场监管所扎实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规范从事电动车销售注册登记行为。对从事电动车销售的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其是否申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规范,即经营范围登记为“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零售”等。
加强电动车销售环节监督管理。督促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分区域销售并做出显著标识。同时,现场检查是否有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未获得“3C”认证和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虚假夸大宣传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头盔、充电器等的监管。重点检查市场经营主体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头盔是否存在三无、未经认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等情况。同时,加强对销售点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及擅自更换大功率电池等违法行为。
本次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点13户,未发现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头盔等违法行为。(通信员 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