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基层治理 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山西个协成立调委会并开展调解员岗前培训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揭牌成立,并召开一届一次会议暨调解员岗前培训班。据悉,这是全国省级个体劳动者协会中第二家成立的调委会,是创新社会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
据了解,调委会成员主要由执业律师、媒体记者和有多年维权工作经验的相关人员组成,将免费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调委会的成立,标志着个体工商户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的正式启动,调解工作迈上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征程,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会议指出,调委会的成立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认真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的有力抓手。
会议强调,调委会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为个体协会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经验和样板;要认真研究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队伍整体素质,努力为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便捷、高效的新平台,力争树起人民调解的新标杆;要充分发挥调解员职业特长和工作领域优势,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的营商环境,为山西省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岗前培训班上,山西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处副处长乔美玲以《调解工作的四个关键词》为题,从调解的由来、发展和当代价值体现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既有理论层面的支撑引领,又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通过培训,调解员对调解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纷纷表示,将以专业的职业素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围绕山西省个体劳动者协会“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处理好每一宗调解案件,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而努力。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