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4年(1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清城区森松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1 | 粤DB7630642 | 2027年1月16日 | 清远清城区森松药店 | 梁婵群 | 依申请注销 | 2024年1月9日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