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振铎)近日,甘肃省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联合兰州新区法院和检察院,共同制定印发《兰州新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甘肃省率先建立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消费领域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
《管理办法》对赔偿金账户的设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赔偿金的使用和审核、赔偿金的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确定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账户设在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由其负责赔偿金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用于开展公益性消费宣传、消费教育、消费调查、消费培训、消费体验等活动的相关支出,修复受损的消费环境。
据介绍,《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兰州新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的力度,增进了司法机关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协作配合,将有效提升司法机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化解消费纠纷工作效能。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