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4>>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

2024-02-08 14:57:55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71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大庆市肇源县超等乡王文涛生鲜果蔬超市销售的鸡蛋,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肇东分公司销售的西芹,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国锋蔬菜批发店销售的韭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齐齐哈尔嘉华向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油菜(普通白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姚氏天天果业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万福家果业销售的寿光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哈尔滨市道外区惠民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其中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爱建分公司销售的笨绿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双城区周家镇诚信超市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现春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五仁月饼,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大庆市龙凤区汇鑫不大豆腐脑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庆市龙凤区秀海福麻辣烫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伊春市伊春区黄金粥铺提供并使用的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牡丹江百福隆商贸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现春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苏子月饼,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黑龙江易数家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易数家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三门峡华昌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凌老师红薯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齐齐哈尔正源超市有限公司光荣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尹波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酸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哈尔滨市平房区八两油泼面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5.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7.蔬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8.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9.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10.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1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1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13.方便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14.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