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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一二三四”工作模式 新疆塔城地区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2024-01-27 21:22: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新疆塔城地区聚焦“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行动”三条主线,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保障推动,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落实“一项措施”,提升监管能力。聚焦“岗位练兵强素质”目标要求,组织实施岗位实操培训和以查代培活动,加强业务交流培训,有效提升监管能力。以查代培期间,抽调业务骨干12人,检查医疗机构10家、药品经营企业11家,发现涉嫌违法线索3条,均已立案。

加强“两个联动”,严控安全风险。加强部门联动、系统联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联合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机制,统筹调配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场监管所等地区市场监管系统药品监管力量,召开药品安全行刑衔接交流座谈会议2次,进一步加强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检验认定、信息发布等方面合作。全年完成国家药品、化妆品抽样31批次,自治区“两品一械”抽样168批次,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强化“三个重点”,严格执法监管。以零售药店、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为重点对象,以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等为重点产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深入排查问题隐患,建立企业风险排查台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全年检查各级医疗机构435家次,药品零售企业798家次,排查消除药品风险隐患38项237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办理案件83件。

探索“四联模式”,严惩犯罪行为。探索实施行刑衔接联合部署、联合培训、联合执法、联合督导“四联模式”,建立完善线索必核、案件必查、人员必处、结果必报打击违法“四项措施”,着力提升联合能力和案件质效。今年,召开联席会议2次对重大案件及线索开展集体“会诊”,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起,公安移交案件4起,出具假药认定意见4份。(白静)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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