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湖南省凤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沱江镇某市场突击检查。
执法人员在该生鲜市场的活禽、蔬菜、鲜肉、水产、熟食等区域仔细检查,现场发现某食品店”使用了一盏“生鲜灯”,执法人员当即从“生鲜灯”区域拿出肉品在普通照明灯光下进行比对,呈现的肉品颜色大相径庭。店老板坦承,市场监管人员此前已多次上门宣传,但自己仍抱有侥幸心理,在店内3盏照明灯中使用一盏较为隐蔽的“生鲜灯”。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前期,该局已组织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从事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业态,开展“生鲜灯”大排查行动,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劝导经营者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拆除改造,全县累计劝导经营者拆除违规“生鲜灯”200余盏。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凤凰县市场监管局于《办法》施行首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以“摘掉美颜滤镜,还原生鲜本色”为主题的违规“生鲜灯”统一清理行动,现场对仍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给予警告处罚,拒不改正的,严格按照《办法》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凤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办法》宣贯和“生鲜灯”排查治理力度,督促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自然本色。(湖南省凤凰县市场监管局 麻耀中 王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