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2月1日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生鲜灯摘除作出规定。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总监落实主体责任、共护食品安全经验交流会,对辖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商超、生鲜直营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的照明灯具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肉食店、蔬菜店等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主要检查肉类、蔬菜、熟食等销售区域照明设施是否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同时,执法人员通过现场面对面向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重点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生鲜灯”禁用的相关规定,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使用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在超市、农贸市场等2个地点进行宣传,拆除“生鲜灯”145家共630盏,发布食品安全总监倡议300份,检查中未发现尚未拆除生鲜灯的经营业户。
下一步,铁锋区市场监管局将对“生鲜灯”继续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法规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郑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