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二批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肇庆又有1宗案例入选。今年以来,为有效遏制茶叶等商品的过度包装现象,减少资源浪费和固体废物污染,营造绿色低碳的市场消费环境,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布商品过度包装执法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25日,德庆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肇庆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线索,依法对德庆县某茶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茶叶商品涉嫌过度包装。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精品绿茶(春茶)”礼盒装销售价格为80元/盒,该茶叶礼盒的外包装盒成本为20元/盒,包装成本达到产品销售价格的25%,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2023年6月26日,德庆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当场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对当事人进行引导教育,督促其依法依标诚信经营;寓普法宣传于执法检查中,向其宣传了茶叶过度包装的有关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2023年7月6日,经复查,当事人已下架相关产品。
温馨提醒
元旦春节将至,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全市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法律及国家标准的规定,依法依标诚信经营,适度包装,共同倡导绿色消费理念。一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延伸阅读
什么是过度包装?
过度包装,即商品包装空隙率过大、包装层数过多、包装成本过高。
包装空隙率
单件净含量均大于1g且小于等于5g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70%;单件净含量均大于5g且小于等于15g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60%;单件净含量均大于30g且小于等于50g,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40%;单件净含量均大于50g,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30%。
包装层数
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包装成本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